柯4

 

MG149曾經是柯P的得意「政績」,只有他把使用規則、明細清楚的規範記錄下來,但經過這段時間層層的檢視後,我們必須把焦點放在「劉如意所開設帳戶中有廠商的捐款」明確的,劉如意合作金庫的帳戶並非她個人使用帳戶,而帳戶內的錢如何使用最終決定權是在柯P(不然他的妹妹怎麼能使用),換言之,柯P是帳戶實際使用(所有)人

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再者,柯P身為葉克膜團隊的負責人,當然葉克膜團隊在採買設備時,他是採購案的使用單位主管及主驗人員,亦屬該項採購之承辦採購人員,係辦理採購之公共事務,且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         公務員,而現在所知道的「廠商」又是多次得標廠商「美敦力」,如果柯P無法清楚的解釋這「捐款」與「採購」之間並無對價關係,那這就涉及貪污治罪條例中的收受賄絡罪。

柯2

 

 

 

 

回顧之前署立醫院多位院長大動作的被檢調單位約談、收押,有部分的被告皆遭到一審判刑褫奪公權,對照這次柯文哲MG149的風波,或許檢調單位也正積極朝這方面進行偵查。前車之鑑,我們有必要選一個可能涉犯貪瀆的人當市長嗎?!當然,柯P辯稱,這是不懂會計的同事所記錄的,這些錢是演講的報酬,這再對照之前劉跟蔡的錄音,是不是又是另一場大串供,而不懂會計的人所記錄的會不會比「專業」人士更真實呢!

柯3

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 

不然你以為是哪個洞?!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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